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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憲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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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憲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李明憲1948年出生於嘉義。襁褓時,隨家人移居雲林口湖,生活清貧,而在他就讀國校一年級時,父親中風,母親為支撐家計,來回於嘉義舅舅的製衣工廠與雲林住家,照顧父親的責任落在長女及李明憲雙胞胎兄弟身上。1961年父親過世,李明憲聽從舅舅的建議,就讀嘉義商業職業學校,希望未來出路穩定。1963年畢業,到舅舅工廠幫忙一年後,為尋求更好的機會,他與弟弟北上打工,也因時興潮流穿喇吧褲、留長髮,在熱鬧的臺北車站周邊遇到警察「無緣無故叫我過來說,『你耍流氓嗎,頭髮留那麼長,進來……』就把我帶到警察局,就給我剃頭髮。」他後來當兵、退伍,因業務工作在臺中定居,與紀麗玉女士結婚,後經朋友邀請合資成立「彌勒雕塑企業社」,也開始自己進修、創作,就讀大明中學夜間部美工科,並以「李世民」之名進入雕塑界。 因為感受過專制政府的不合理對待,在逐漸活躍於藝術界的同時,李明憲常常參與各種黨外演講與活動,「我回來,我媽媽就罵我,說你昨天是去哪裡講了什麼。我說你怎麼知道,她說我去雜貨店、人家有錄音,我有聽到。那是誰錄音的?那絕對是抓耙子、那些情報人員故意錄音,放給我媽媽聽,叫我媽媽來勸我的。」他回憶當年心境,「當時我年輕,對國民黨的氣、新仇舊恨的累積,從內心深處發出來的行為就是無法阻止了。」李明憲愈發積極,加入《美麗島》雜誌社,擔任臺中分社社務委員,12月10日前往高雄參與世界人權日活動。 1980年1月23日因美麗島事件被捕,他被送往位於新店的軍法處看守所,3月1日移送土城臺北看守所,6月2日臺北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0個月,聲請上訴,8月11日定讞,以「多眾集合為暴行脅迫附和隨行」罪名,判決9個月。同月移送龜山臺北監獄,10月22日開釋。 出獄後,李明憲選擇繼續投入政治活動,並曾當選臺中市第十二屆、第十三屆市議員、第三屆國大代表,第五及第六屆立法委員,2008年淡出政壇,2010年妻子紀麗玉逝世,為弔念亡妻,他在2012年經營「鐵砲百合美術館」至今。2016年接受臺中市新文化協會口述訪談,訪談紀錄收入《黯到盡處,看見光: 臺中政治受難者暨相關人士口訪紀錄》,2022年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。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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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一峰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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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一峰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邱一峰,原名邱萬來,1940年出生於宜蘭羅東。初中畢業後,因為朋友介紹,進入宜蘭地方法院擔任工友,也曾擔任宜蘭監獄的管理員。1960年海軍入伍,到左營受訓一年多,分發至澧江艦服役。 澧江艦的主要任務是在基隆、馬祖、左營、金門之間巡防,每次入港會停留七到十天。1963年5月停泊在基隆港期間,邱一峰與同袍謝發忠,到基隆市區的中央戲院觀賞馬龍白蘭度主演的電影《叛艦喋血記》。回到艦上、出海後,他們在甲板上聊天,討論到電影劇情,說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澧江艦上,叛變的人可以投靠日本或中國。沒想到這樣的閒聊,被艦上其他人聽到、向長官檢舉,被解讀為邱一峰等人意圖投降。 他5月31日被捕,關押於基隆海軍軍營,數日後移送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,遭疲勞訊問。12月21日,邱一峰被以「共同陰謀投降叛徒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他感到不服,「這個講假的、講電影情節,我為什麼不上訴?」隔年1月15日聲請覆判,7月30日二審竟改判為死刑,他9月9日再針對二審聲請覆判,家人也在獄外為他四處奔波,請鄰里親友、地方代表幫忙簽署陳情書。1964年10月12日,三審改判為無期徒刑,他不再上訴,同年12月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後,邱一峰重拾初中時期的寫作興趣,在獄中撰寫多部長篇間諜小說並曾投稿至《中央日報》連載。1972年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,1975年因蔣介石逝世,減刑為十五年。1976年5月移送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,1978年5月30日開釋。 出獄後,邱一峰回到羅東老家,投入建築與土木工作、房地產買賣,也持續參與民主運動,成立並擔任「臺灣民主運動蘭陽區政治受難基金會」主席,照顧宜蘭地區的受難者。此外,他熱心於地方事務,曾擔任過四屆里長。2022年接受人權館訪談時,他提到對於臺灣未來的盼望:「我希望大家可以覺醒,清醒一點,不要為了私利,臺灣如果能步向民主,是世世代代的大福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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