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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樂.星躍」2025青年音樂創作競賽得獎作品合輯 C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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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新樂.星躍」2025青年音樂創作競賽得獎作品合輯 CD

  • NTSO線上音樂廳
  • 「新樂.星躍」2025青年音樂創作競賽得獎作品合輯 CD 2025 Collection of Music Composition Competition Awardees, NTSO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(簡稱「國臺交」)自2008年起,每年國臺交向青年作曲家徵件,鼓勵16-45歲之作曲家以管弦樂團作品參與競技,入選之作品以音樂會演出形式舉行決賽,使優秀作曲家的作品得以演出。 NTSO 2025青年音樂創作競賽亦鼓勵16-45歲之作曲家以管弦樂團作品參與競技,經過「初審─資格審查」、「複審─評審遴選」兩階段,由專家學者選出四位作曲家作品進入決賽,「決賽—現場演出」由指揮范楷西帶領國臺交進行排練,四位作曲家全程參與排練,2025/1/3(五)19:30於國臺交演奏廳舉辦「新樂‧星躍」決賽音樂會,由評審委員施捷(評審長)、連憲升、呂文慈、張曉雯、謝宗仁、范楷西,另有遠距連線美國陳士惠共7位委員評定各獎項,分別為第一名廖子堂《熬·翔》、第二名單體安《群靈》、第三名周潤瑩《念唸.唸念》、佳作趙繼群《招請》,另由國臺交團員選出趙繼群《招請》獲團員票選獎,以及由音樂會現場觀眾投票,由單體安《群靈》獲觀眾票選獎。 曲目Program 廖子堂《熬·翔》(第一名) Zi-Tang Liao: Fry, to the sky (1st Prize) 單體安《群靈》(第二名、觀眾票選獎) Ti-An San: KAWAS (2nd Prize, Audience’s Choice Prize) 周潤瑩《念唸.唸念》(第三名) Jun-Ying Chou: Echoes of your nagging, whispers of my longing (3rd Prize) 趙繼群《招請》(佳作、團員票選獎) Chi-Chun Chao: Invocation (Honorable Mention, Orchestra Members’ Choice Prize) 以上作品皆為世界首演 World Premiere 指揮/范楷西 Conductor: Kai-Hsi Fan 演出/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National Taiwan Symphony Orchestra 錄音時間及地點:2025年1月3日於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音樂會現場錄音 Live concert recorded on January 3rd, 2025 at NTSO Concert Hall ▶ 出版品購買網址:#link[https://www.ntso.gov.tw/News_Publish_Content.aspx?n=2360&s=237993],[https://www.ntso.gov.tw/News_Publish_Content.aspx?n=2360&s=237993]link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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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文雄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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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文雄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陳文雄1936年出生於桃園,幼時因父親規劃在臺東發展事業而全家移居至此。二次世界大戰後期,為躲避空襲,曾經兩次隨家人疏散到臺東山區。戰後經濟動盪,民眾或商家為了穩定自有金流,用「標會」相互融通資金,他父親也轉移事業重心而經營「金裕行」,後來配合政策併入政府成立的合會公司,並擔任總經理。 陳文雄1955年就讀國立政治大學邊政學系,1959年畢業入伍,服役期間感受到軍中長官排斥臺灣人。退伍後,陳文雄進到父親與友人合作成立的「大同製材工廠」工作,1963年與臺東合會股東的女兒溫富如結婚,之後遵從父親安排到臺東合會擔任副總經理。 1972年陳文雄加入中國青年黨,當選臺東鎮民代表,1976年競選臺東市長失利後,他協助青年黨提名的高金子競選市民代表,並在1978年高金子順利當選後,一起到海山寺拜會選舉期間協助高金子的修和師父(俗名李榮和),後經其介紹認識吳泰安,曾聽李、吳兩人談論對國民黨的不滿,但據陳文雄口述,他並不清楚吳泰安是否運行所謂「臺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」的組織。然而因為與吳泰安的兩次會面,陳文雄1978年9月30日於家中被捕,送往調查局安康接待室疲勞審訊、反覆修改自白書。10月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景美看守所,1979年4月16日被控涉及「吳泰安案」,遭以「參加叛亂組織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、褫奪公權5年,7月12日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。1986年3月移送仁愛教育實驗所,1987年1月20日假釋出獄。 出獄後曾短暫從事營造業,也曾與難友共同成立有線電視臺,但因無法取得執照,最終併入其他電視臺。亦曾參與成立民進黨,但在1994年代表參選臺東市長失利後淡出政壇。2004年獲頒回復名譽證書,2013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口述訪談,2022年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。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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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經魁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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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經魁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張經魁,1941年出生於江蘇邳縣農家。他受訪時回憶,由於祖父希望家中不再都是文盲,而讓父母帶他到上海讀小學,但「讀了半年,就上海戰爭」,加上當時老家需要有人幫忙收割農作,於是母親帶著妹妹先回邳縣。後來戰況變化,鐵路被炸毀,父親與他回不去老家。1949年9月,父親帶著他隨國民黨空軍搭機來到臺灣,一開始住在新竹,1951年因父親隨軍隊移防,搬到臺中西屯空軍眷村,1957年考進臺中縣立沙鹿工業職業學校紡織機械科。他受訪時說當年自己到處結交朋友,認識了就讀臺中農學院的向陵生。據張經魁表示,他與因為戰爭而成為孤兒的向陵生頗有共鳴,聽著向陵生批評政府貪污,主張「反貪污、反特權、反對司法軍人參與政治、反對長期戒嚴」,覺得非常有道理,也會與自己覺得值得交心的朋友提到向陵生的理念。 張經魁1959年以同等學力考入陸軍軍官學校,1960年2月因事北上而借住當時在基隆海專讀書的向陵生的宿舍。根據張經魁後來的自述文件,他臨走前,向陵生交給他一份「武裝革命計畫書」,並吩咐要返回臺中再看,只是回到臺中後,張經魁就忙於各種學校瑣事,早已忘記此事。一週後兩人見面,向陵生認為張經魁漠不關心,拿回計畫書,並在日後寫信說他不再搞革命了,並要求張經魁不能對外張揚,隔日張經魁立刻回信,表示自己沒有心思管對方是否革命,也不會對外宣傳。之後兩人未再見面聯繫,但這封回信卻被視為鼓勵對方的證據。 張經魁3月12日在學校裡被捕,隨即送至臺北新店調查局看守所羈押,疲勞審訊近五個月,8月移送至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。11月15日,被以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褫奪公權三年。他不服氣,覺得只是幾個口號,而且這些口號也都是為了這個國家好,「哪裡有罪?沒有罪啊!」即於11月28日聲請覆判,但12月27日就遭駁回簽結。1961年1月判決確定後,張經魁被移到外役區押房擔任外役工作。之後多次移監,約於1963年底移送新店安坑臺灣軍人監獄,1964年中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年尾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新生訓導處,1965年3月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3月12日開釋。 出獄後,他輾轉透過介紹到桃園的一間紡織廠工作,1966年入伍補服兵役,1967年結婚。退伍後經營建設公司有成,1979年安排妻小前往美國生活,隨後赴美共同生活多年。1987年11月,兩岸開放探親,他與父親前往江蘇接母親到臺灣居住。1990年代後,張經魁步入政壇,曾當選臺中市議員、南投縣議員,並於南投草屯經營納骨塔及殯葬禮儀事業。 2019年5月30日,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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