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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忠信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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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忠信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陳忠信1949年出生於彰化田尾。至高中以前在彰化成長、求學,1969年於彰化中學高中部畢業後,入伍空軍服役三年。1972年年底從烏坵退伍回臺,1973年考取就讀東海大學數學系。他回憶自己聯考後,曾在臺北的中央圖書館讀完《自由中國》與香港的《民主評論》,入學後更在東海大學圖書館讀到《新青年》的微縮資料,「東海圖書館對我的意義很大,很自由,像是穿梭在漂亮的沙灘上,撿知識的貝殼……我很多文史法政方面的知識,基本上是自己在圖書館摸出來的。」 他也曾接觸《大學》、《臺灣政論》等黨外雜誌,而1977年的中壢事件,讓他感受到社會氣氛的變化。1978年,陳忠信加入姚嘉文競選辦公室,後來到張德銘競選辦公室,協助其競選增額立法委員期間的政策論述資料,「從那個時候我這樣慢慢一步一步,走入政治更深。」他見證了時局的跌宕起伏,3月因參與《八十年代》雜誌編務,移居臺北。7月參與《美麗島》雜誌,擔任編輯,8月16日《美麗島》雜誌創刊號發行,銷量不斷攀升至第四期,印刷量突破十萬本。影響力擴大,隨之而來的壓力也加劇,陳忠信回憶,「參與黨外運動當然會有危機感,但另一方面,『要跟他拚』的這個氣氛也存在」。 陳忠信12月10日前往高雄參與《美麗島》雜誌社舉辦的世界人權日活動,當日爆發高雄事件(又被稱做美麗島事件)。12月13日清晨於家中被捕,移送景美看守所,隔日轉送至安康接待室偵訊,經歷數週疲勞審訊,「那是對你意志的折磨。」1980年1月中旬移送回景美看守所,3月1日前往臺北地方法院開庭,隨後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土城看守所,3月31日被以《陸海空軍刑法》「多眾集合為暴行脅迫率先助勢」罪名起訴,6月2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4年,褫奪公權3年,提起上訴,10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判決有期徒刑4年定讞,隨即送往桃園龜山臺北監獄。1983年10月18日開釋。 獄後,陳忠信持續投入議題論述,進行政策研究,1988年參與創立《台灣社會研究》季刊,1999年擔任第四屆不分區立法委員,2008年擔任國安會代理秘書長,2016年擔任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副董事長。另於2015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「解嚴前/後政治案件受難者口述歷史訪談計畫」訪問,訪談紀錄收錄於《走過白色幽曖:1960、1970年代政治案件訪問紀錄》,後於2022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拍攝訪談。 2004年1月17日獲頒回復名譽證書,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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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憲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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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憲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李明憲1948年出生於嘉義。襁褓時,隨家人移居雲林口湖,生活清貧,而在他就讀國校一年級時,父親中風,母親為支撐家計,來回於嘉義舅舅的製衣工廠與雲林住家,照顧父親的責任落在長女及李明憲雙胞胎兄弟身上。1961年父親過世,李明憲聽從舅舅的建議,就讀嘉義商業職業學校,希望未來出路穩定。1963年畢業,到舅舅工廠幫忙一年後,為尋求更好的機會,他與弟弟北上打工,也因時興潮流穿喇吧褲、留長髮,在熱鬧的臺北車站周邊遇到警察「無緣無故叫我過來說,『你耍流氓嗎,頭髮留那麼長,進來……』就把我帶到警察局,就給我剃頭髮。」他後來當兵、退伍,因業務工作在臺中定居,與紀麗玉女士結婚,後經朋友邀請合資成立「彌勒雕塑企業社」,也開始自己進修、創作,就讀大明中學夜間部美工科,並以「李世民」之名進入雕塑界。 因為感受過專制政府的不合理對待,在逐漸活躍於藝術界的同時,李明憲常常參與各種黨外演講與活動,「我回來,我媽媽就罵我,說你昨天是去哪裡講了什麼。我說你怎麼知道,她說我去雜貨店、人家有錄音,我有聽到。那是誰錄音的?那絕對是抓耙子、那些情報人員故意錄音,放給我媽媽聽,叫我媽媽來勸我的。」他回憶當年心境,「當時我年輕,對國民黨的氣、新仇舊恨的累積,從內心深處發出來的行為就是無法阻止了。」李明憲愈發積極,加入《美麗島》雜誌社,擔任臺中分社社務委員,12月10日前往高雄參與世界人權日活動。 1980年1月23日因美麗島事件被捕,他被送往位於新店的軍法處看守所(景美看守所),3月1日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土城看守所,6月2日臺北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0個月,聲請上訴,8月11日定讞,以「多眾集合為暴行脅迫附和隨行」罪名,判決9個月。同月移送龜山臺北監獄,10月22日開釋。 出獄後,李明憲選擇繼續投入政治活動,並曾當選臺中市第十二屆、第十三屆市議員、第三屆國大代表,第五及第六屆立法委員,2008年淡出政壇,2010年妻子紀麗玉逝世,為弔念亡妻,他在2012年經營「鐵砲百合美術館」至今。2016年接受臺中市新文化協會口述訪談,訪談紀錄收入《黯到盡處,看見光: 臺中政治受難者暨相關人士口訪紀錄》,2022年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。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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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文雄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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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文雄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陳文雄1936年出生於桃園,幼時因父親規劃在臺東發展事業而全家移居至此。二次世界大戰後期,為躲避空襲,曾經兩次隨家人疏散到臺東山區。戰後經濟動盪,民眾或商家為了穩定自有金流,用「標會」相互融通資金,他父親也轉移事業重心而經營「金裕行」,後來配合政策併入政府成立的合會公司,並擔任總經理。 陳文雄1955年就讀國立政治大學邊政學系,1959年畢業入伍,服役期間感受到軍中長官排斥臺灣人。退伍後,陳文雄進到父親與友人合作成立的「大同製材工廠」工作,1963年與臺東合會股東的女兒溫富如結婚,之後遵從父親安排到臺東合會擔任副總經理。 1972年陳文雄加入中國青年黨,當選臺東鎮民代表,1976年競選臺東市長失利後,他協助青年黨提名的高金子競選市民代表,並在1978年高金子順利當選後,一起到海山寺拜會選舉期間協助高金子的修和師父(俗名李榮和),後經其介紹認識吳泰安,曾聽李、吳兩人談論對國民黨的不滿,但據陳文雄口述,他並不清楚吳泰安是否運行所謂「臺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」的組織。然而因為與吳泰安的兩次會面,陳文雄1978年9月30日於家中被捕,送往調查局安康接待室疲勞審訊、反覆修改自白書。10月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景美看守所,1979年4月16日被控涉及「吳泰安案」,遭以「參加叛亂組織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、褫奪公權5年,7月12日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。1986年3月移送仁愛教育實驗所,1987年1月20日假釋出獄。 出獄後曾短暫從事營造業,也曾與難友共同成立有線電視臺,但因無法取得執照,最終併入其他電視臺。亦曾參與成立民進黨,但在1994年代表參選臺東市長失利後淡出政壇。2004年獲頒回復名譽證書,2013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口述訪談,2022年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。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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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溪明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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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溪明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游溪明1937年生於新店磺窟山間,幼時協助家中務農、畜養豬牛。他記得二次世界大戰後期,曾和兄長爬到樹上遠眺美軍空襲轟炸臺北。後來,家裡養牲畜的寮舍被改成躲空襲的地方,再過幾年發生228事件,又變成接濟鄰里朋友躲避國民黨軍隊掃射的藏身處。 1952年國校畢業後,游溪明考取松山商職,為通勤方便而借住碧潭同學家,課餘認識了住在附近的高嘉弘。高嘉弘因擅長游泳,後來保送日本留學,回臺時曾與游溪明見面,談及在日本活躍的臺灣獨立運動人士,引起游溪明的嚮往。退伍後,他努力工作積攢旅費,並報名登山隊,以參加日本訓練的名義,於1962年2月11日前往大阪,結訓後脫隊至東京尋找高嘉弘。5月,他成功與高嘉弘會面,結識許多在東京的臺灣人,如史明、黃昭堂、邱永漢等,並曾參與聚會。 後因護照簽證過期,游溪明在10月12日於東京被捕,轉送至神戶,遣返回臺。輪船抵達基隆,他隨即被送往警備總部保安處(原東本願寺)審訊,被控參與成立臺獨組織。游溪明於1963年2月被送到警備總部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等候審判,3月28日被以「叛亂嫌疑」罪名,裁定交付感化3年,轉移到生產教育實驗所執行。期間,游溪明學習吉他、黑管等樂器,加入樂隊表演,1966年4月13日出所。 為了避免被持續騷擾跟蹤,游溪明1968年參選第九屆新店鎮鎮民代表,並在當選後入黨。1973年卸任後開始在鎮公所上班,攝影記錄新店在地重要活動,1997年退休。 游溪明於2013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訪談,訪談紀錄收入於2020年出版的《白色記憶:政治受難者及家屬訪談紀錄》。2022年參與國家人權博物館「111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計畫」拍攝訪談。 2019年5月30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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