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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一峰口述歷史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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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一峰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邱一峰,原名邱萬來,1940年出生於宜蘭羅東。初中畢業後,因為朋友介紹,進入宜蘭地方法院擔任工友,也曾擔任宜蘭監獄的管理員。1960年海軍入伍,到左營受訓一年多,分發至澧江艦服役。 澧江艦的主要任務是在基隆、馬祖、左營、金門之間巡防,每次入港會停留七到十天。1963年5月停泊在基隆港期間,邱一峰與同袍謝發忠,到基隆市區的中央戲院觀賞馬龍白蘭度主演的電影《叛艦喋血記》。回到艦上、出海後,他們在甲板上聊天,討論到電影劇情,說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澧江艦上,叛變的人可以投靠日本或中國。沒想到這樣的閒聊,被艦上其他人聽到、向長官檢舉,被解讀為邱一峰等人意圖投降。 他5月31日被捕,關押於基隆海軍軍營,數日後移送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,遭疲勞訊問。12月21日,邱一峰被以「共同陰謀投降叛徒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他感到不服,「這個講假的、講電影情節,我為什麼不上訴?」隔年1月15日聲請覆判,7月30日二審竟改判為死刑,他9月9日再針對二審聲請覆判,家人也在獄外為他四處奔波,請鄰里親友、地方代表幫忙簽署陳情書。1964年10月12日,三審改判為無期徒刑,他不再上訴,同年12月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後,邱一峰重拾初中時期的寫作興趣,在獄中撰寫多部長篇間諜小說並曾投稿至《中央日報》連載。1972年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,1975年因蔣介石逝世,減刑為十五年。1976年5月移送臺灣仁愛教育實驗所,1978年5月30日開釋。 出獄後,邱一峰回到羅東老家,投入建築與土木工作、房地產買賣,也持續參與民主運動,成立並擔任「臺灣民主運動蘭陽區政治受難基金會」主席,照顧宜蘭地區的受難者。此外,他熱心於地方事務,曾擔任過四屆里長。2022年接受人權館訪談時,他提到對於臺灣未來的盼望:「我希望大家可以覺醒,清醒一點,不要為了私利,臺灣如果能步向民主,是世世代代的大福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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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經魁口述歷史影像
00:54:24

張經魁口述歷史影像

  • 國家人權博物館
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張經魁,1941年出生於江蘇邳縣農家。他受訪時回憶,由於祖父希望家中不再都是文盲,而讓父母帶他到上海讀小學,但「讀了半年,就上海戰爭」,加上當時老家需要有人幫忙收割農作,於是母親帶著妹妹先回邳縣。後來戰況變化,鐵路被炸毀,父親與他回不去老家。1949年9月,父親帶著他隨國民黨空軍搭機來到臺灣,一開始住在新竹,1951年因父親隨軍隊移防,搬到臺中西屯空軍眷村,1957年考進臺中縣立沙鹿工業職業學校紡織機械科。他受訪時說當年自己到處結交朋友,認識了就讀臺中農學院的向陵生。據張經魁表示,他與因為戰爭而成為孤兒的向陵生頗有共鳴,聽著向陵生批評政府貪污,主張「反貪污、反特權、反對司法軍人參與政治、反對長期戒嚴」,覺得非常有道理,也會與自己覺得值得交心的朋友提到向陵生的理念。 張經魁1959年以同等學力考入陸軍軍官學校,1960年2月因事北上而借住當時在基隆海專讀書的向陵生的宿舍。根據張經魁後來的自述文件,他臨走前,向陵生交給他一份「武裝革命計畫書」,並吩咐要返回臺中再看,只是回到臺中後,張經魁就忙於各種學校瑣事,早已忘記此事。一週後兩人見面,向陵生認為張經魁漠不關心,拿回計畫書,並在日後寫信說他不再搞革命了,並要求張經魁不能對外張揚,隔日張經魁立刻回信,表示自己沒有心思管對方是否革命,也不會對外宣傳。之後兩人未再見面聯繫,但這封回信卻被視為鼓勵對方的證據。 張經魁3月12日在學校裡被捕,隨即送至臺北新店調查局看守所羈押,疲勞審訊近五個月,8月移送至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。11月15日,被以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褫奪公權三年。他不服氣,覺得只是幾個口號,而且這些口號也都是為了這個國家好,「哪裡有罪?沒有罪啊!」即於11月28日聲請覆判,但12月27日就遭駁回簽結。1961年1月判決確定後,張經魁被移到外役區押房擔任外役工作。之後多次移監,約於1963年底移送新店安坑臺灣軍人監獄,1964年中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年尾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新生訓導處,1965年3月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3月12日開釋。 出獄後,他輾轉透過介紹到桃園的一間紡織廠工作,1966年入伍補服兵役,1967年結婚。退伍後經營建設公司有成,1979年安排妻小前往美國生活,隨後赴美共同生活多年。1987年11月,兩岸開放探親,他與父親前往江蘇接母親到臺灣居住。1990年代後,張經魁步入政壇,曾當選臺中市議員、南投縣議員,並於南投草屯經營納骨塔及殯葬禮儀事業。 2019年5月30日,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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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重光口述歷史影像
00:51:11

黃重光口述歷史影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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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據影像紀錄內容,黃重光,1941年出生於臺中塗城,自小受家庭影響信仰基督教,他覺得這讓他後來被捕、關押時稍微擁有心靈上的依靠。黃重光就讀塗城國校期間,與江炳興同班,雖然初中就讀不同學校,但仍會一起通勤上學。黃重光1960年臺中高工電子科畢業後,經校長引薦,北上任職於台灣電力公司。1961年入伍,後來被選派至高雄鳳山的陸軍士官學校受訓。當時,江炳興就讀於陸軍軍官學校,兩間學校距離不遠,兩人時常見面,黃重光也經由江炳興介紹,認識了陳新吉、吳俊輝等人。1962年春節,黃重光邀請包含這幾位在內的朋友們到自己家裡吃飯,他受訪時回憶,「純粹是因為我已經畢業了,在電力公司工作、有薪水,我的朋友都還在唸書啊。想說過年,我就請大家同學聚餐,純粹是聚餐,沒有什麼政治目的。」 1963年6月,江炳興邀請黃重光參加陸軍軍官學校6月16日校慶的懇親餐會,但黃重光那天抵達後卻找不到江炳興,只能先行離開。他後來才知道,那天江炳興早已被捕。17日上午,黃重光如常上學,但校方「一大早就叫我去,問我認不認識江炳興,我說認識,然後就把我送去禁閉室。」隔天就直接被帶去搭火車到臺北,移送調查局三張犁招待所(第一留質室)訊問。他說儘管自己沒有被刑求,但調查人員透過言語製造恐慌、誘導供詞,讓他擔心自己若沒有照說照做,會對家人造成不利。 偵訊報告中,黃重光被認為受江炳興影響而參與「臺灣獨立自治聯盟」,而他1962年春節請客的聚餐,被視為討論反政府組織的集會。1964年6月,他被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(青島東路3號),數週後移送至位於西寧南路上的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(東本願寺) 訊問一週,再移送警備總部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重新訊問。之後又移送回到青島東路軍法處看守所,等待宣判。1965年5月12日,黃重光被以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褫奪公權五年。雖曾聲請覆判,但結果維持原判。判決確定後,黃重光被調到洗衣工場擔任外役。1967年移送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安坑分所,曾被分配到接見室負責記錄面會談話的工作,至1968年6月17日刑滿開釋。 因為被捕前尚未服滿兩年兵役,他被分發到馬祖東引繼續當兵,1970年退伍後,輾轉找到日商公司的業務職,工作時透過介紹認識了謝秀香女士,1972年兩人結婚後,於謝女士家鄉高雄協助親戚經營砂石工作,1978年自營咖啡廳,時常招待獄友或黨外人士在此聚會、舉辦活動,也曾經協助過《美麗島》雜誌社社務。2005年退休,黃重光夫婦回到塗城並投入教會。2015年接受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訪談,訪談稿收錄於《因為黑暗,所以我們穿越》。2022-2023年接受人權館訪談及影像拍攝。 2019年5月30日,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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