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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勝賢口述歷史影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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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影像紀錄內容,曾勝賢,1944年出生於屏東東港。在他十歲的時候,父親過世,雖然因為母親與哥哥的支持,曾勝賢能繼續升學讀書,但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,他在高中畢業後,1963年考取軍法學校。入學報到以後,曾勝賢1963年9月先至臺中車籠埔訓練中心,接受入伍教育四個月,1964年1月回到位於新店的軍法學校上課。1968年2月畢業,當時軍法學校已併入政工幹部學校,軍法學校原址改為由警備總部軍法處使用,所以曾勝賢應屆考取軍法官後,回到曾是母校原址的軍法處實習,7月結束實習後分發到桃園臺北師管區擔任軍法官。

1970年借調至位於博愛路上的警備總部代理書記官業務,也是在這個時期,他的中學學弟林順益因為考上臺北的大學,找曾勝賢一起租房子。曾勝賢說,「我代理那個業務、整理資料的時候,所多出來的東西,我就把它拿回家」,這樣的行為,日後被警備總部判定是他有意將崔小萍的起訴書,與陳安東紐的判決書等政治案件資料提供給林順益再轉交給魏廷朝。而曾勝賢於本次受訪時表示,因為租屋處格局簡單,「就是一間通舖、一間洗澡間,所以什麼資料你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藏啊」,這些資料究竟是被林順益抄寫或拿走再轉交,「我不知道」。另外他曾經受託幫哥哥的朋友林肇家寄信,儘管曾勝賢說當時自己不曾過問內容,就是幫忙寄信,但日後也被指控是協助寄送反動文章。

1971年初調任回到桃園,4月1日下午,曾勝賢被叫到主任辦公室,「那個時候我就自己稍微有點知覺了,因為我哥哥跟林順益,已經被抓去一個多月了,一定會找到我。」他當天被捕,送往警備總部保安處。隔日移送警備總部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訊問,9月移送反情報隊訊問,11月移送警備總部軍法處景美看守所,在這個他曾經求學、實習的所在地,等候判決。12月10日,被以「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」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褫奪公權四年。可能因為身份特殊,曾勝賢被捕後都是單獨關押,直到1972年準備移送綠島前,才與其他人同房。1972年移送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服刑,1975年4月5日,因蔣介石逝世,減刑為三年四個月。1975年移送仁愛教育實驗所,7月14日刑滿出獄後,與擔任軍法官時相識之沈玉美女士結婚,居住於桃園。由於因政治案件紀錄而失去軍法官資格,他輾轉找到律師事務所的助理工作,後來自己成立代書事務所。據其回憶,他出獄後一直被調查局跟監,直到1993年才結束。

2010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訪談,收錄於《白色跫音: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物口述歷史》。2022-2023年接受國家人權博物館拍攝訪問。

2019年5月30日,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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