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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經魁口述歷史影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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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影像紀錄內容,張經魁,1941年出生於江蘇邳縣農家。幼年時遇國共戰爭,1949年9月,父親帶著他隨國民黨空軍搭機來到臺灣,一開始住在新竹,1951年因父親隨軍隊移防,搬到臺中西屯空軍眷村,1957年考進臺中縣立沙鹿工業職業學校紡織機械科。他受訪時說當年自己到處結交朋友,認識了就讀臺中農學院的向陵生。據張經魁表示,他與因為戰爭而成為孤兒的向陵生頗有共鳴,聽著向陵生批評政府貪污,主張「反貪污、反特權、反對司法軍人參與政治、反對長期戒嚴」,覺得非常有道理,也會與自己覺得值得交心的朋友提到向陵生的理念。

張經魁1959年以同等學力考入陸軍軍官學校,1960年2月因事北上而借住當時在基隆海專讀書的向陵生的宿舍。根據張經魁後來的自述文件,他臨走前,向陵生交給他一份「武裝革命計畫書」,並吩咐要返回臺中再看,只是回到臺中後,張經魁就忙於各種學校瑣事,早已忘記此事。一週後兩人見面,向陵生認為張經魁漠不關心,拿回計畫書,並在日後寫信說他不再搞革命了,並要求張經魁不能對外張揚,隔日張經魁立刻回信,表示自己沒有心思管對方是否革命,也不會對外宣傳。之後兩人未再見面聯繫,但這封回信卻被視為鼓勵對方的證據。

張經魁3月12日在學校裡被捕,隨即送至臺北新店調查局看守所羈押,疲勞審訊近五個月,8月移送至警備總部軍法處青島東路看守所。11月15日,被以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」罪名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褫奪公權三年。他不服氣,覺得只是幾個口號,而且這些口號也都是為了這個國家好,「哪裡有罪?沒有罪啊!」即於11月28日聲請覆判,但12月27日就遭駁回簽結。1961年1月判決確定後,張經魁被移到外役區押房擔任外役工作。之後多次移監,約於1963年底移送新店安坑臺灣軍人監獄,1964年中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年尾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新生訓導處,1965年3月移送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,3月12日開釋。

出獄後,他輾轉透過介紹到桃園的一間紡織廠工作,1966年入伍補服兵役,1967年結婚。退伍後三十多年,陸續成立多間公司與建設公司。1987年開放探親後,與父親一同前往江蘇接母親至臺灣居住。曾擔任臺中市議員、南投縣議員,目前在草屯經營文化園區。

2019年5月30日,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其有罪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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