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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英武口述歷史影像

時間長度: 00:54:03 觀看人數:0 發行/出版日:2023-12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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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英武,1939年生於今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。
1946年就讀五結鄉二結國民學校,1952年就讀羅東中學初中部,1955年考上羅東中學高中部。1958年雖考上淡江大學外文系,然並未就讀,翌年重考後,考取臺灣大學政治系。
由於童年時期曾親歷政治案件「羅東紙廠案」,故對其早年政治意識之形成產生影響。1960年,擔任羅東中學「旅外同鄉會」的會長。1962年,在成功嶺大專集訓期間,結識同為預官十三期的陳泉福、簡金本等人。1963年,與陳泉福、簡金本等人創立「生活促進會」。
1965年,經郭木洋等人提議,共同組織「大眾幸福黨」,取名「大眾」係受艾思奇的馬克思主義著作《大眾哲學》所影響,該黨屬於臺灣青年自發性的左翼政黨,成員多為農村出身,具有鄉土性。該黨成員們於大學就讀期間,紛紛從牯嶺街等地尋得左翼書刊,透過大量閱讀與自學,擺脫狹隘的地域主義,提升成員思想,使其兼具國際主義的意識型態。連帶「大眾幸福黨」也不信任代議選舉制,並重新認知戰後世界政治格局。
1968年4月24日,時任羅東中學教師的黃英武,於課堂中遭特務帶往宜蘭調查站訊問,隨後轉送調查局三張犁招待所偵訊,及警備總處軍法處看守所起訴。歷經一年多的審訊,黃英武於1970年1月,被判決有期徒刑12年。同年4月,移監安坑軍人監獄。1972年5月2日,再移監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關押,至1976年開釋出獄。
出獄後由親人集資,於1976年底開設公司從商,1978年與沈月桃女士結婚。2002年,擔任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總會長,並於2004年續任。卸任後仍積極參與、關心互助會等組織之事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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